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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启动“最大的民生工程”,要让市民呼吸到新鲜空气
   据大河报2012年2月11日文章报道,郑州市委、市政府出台《关于开展“蓝天”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要求以PM2.5监测与防治为突破口,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,让郑州的天空更蓝
   1. 第四季度开始监测PM2.5,数据公开发布
“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新鲜空气是最大的民生工程”,与司空见惯的文件不同,郑州市的这份文件第一句话就开宗明义。
《意见》首先称,“除自然原因外,PM2.5产生的主要来源,是汽车尾气、建筑施工、煤炭燃烧等过程中产生的”。
为此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决定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蓝天”行动,以PM2.5监测与防治为突破口,突出PM2.5污染监测分析、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、煤烟污染治理和扬尘污染控制等四个整治重点,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,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,让郑州的天空更蓝,让全市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。
《意见》对开展PM2.5污染监测分析做出了详尽的安排:由市环保局牵头,市财政局、市编办配合,全面启动PM2.5监测工作。同时要求,今年第四季度,开展PM2.5监测工作。公布监测数据。PM2.5监测设备投入使用后,在新闻媒体设立专栏、在绿城广场和火车站等重点区域设置电子动态显示屏,“适时发布大气质量监测数据”。
《意见》还要求,要将PM2.5监测与防治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环保目标,每季度要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工作进展情况。
2.“冒黑烟”的汽车,郑州一律“喊停”
汽车尾气是PM2.5的主要来源。《意见》中出台具体措施管尾气——
加快立法。《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》今年有望出台,为治理尾气提供法律保障。加强检测。除建设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中心外,郑州市还将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,对“冒黑烟”公交车、环卫车、市政工程施工、客货运输等车辆实施专项整治。严格管理。今年郑州将出台黄标车辆限行管理办法,加快淘汰黄标车辆(国Ⅰ标准以下汽油车和国Ⅲ标准以下柴油车)和老旧车辆。年底前完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车辆淘汰。
加强重点行业机动车污染管理。严格公交、出租、客运和货运车辆的尾气检测与治理,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限期10天整改,整改不到位禁止上路行驶。
对尾气不达标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公车停运并公示,扣缴所属单位1万~2万元/台次;对年度尾气不达标并整改不到位车辆累计超过5台次的单位,严格实施环保“一票否决”;未完成黄标车辆淘汰任务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,每辆5万元扣缴至市财政部门。
3.严打锅炉“冒黑烟”,
该拆的一台不留
城市内燃煤锅炉产生的油烟,是PM2.5的另一主要来源。《意见》中有具体部署——
继续拆改燃煤锅炉。10月底前,市区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。2014年10月底前,建成区以外、市区五环以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。
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。市区内现有燃煤电厂和集中供热项目,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;五环以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项目;督促各县(市)和产业集聚区开展集中供热,以替代拆除燃煤锅炉。
对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辖区政府和单位进行奖励。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辖区政府,市财政部门将扣款。
扬尘治理奖先,见缝插绿添绿
4《意见》中进一步深化了建筑扬尘污染控制措施——
严格建筑扬尘排污申报;加强工地扬尘污染控制;加强垃圾扬尘污染控制。严格城市垃圾运输和处置管理,减少垃圾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扬尘污染。垃圾清运,要实行密闭运输和喷水冲刷;城市主、次干道,要实施机械化收尘及水冲除尘。
加强绿化建设。采取见缝插绿、破墙透绿、拆违建绿、拆房增绿、规划建绿等一系列措施,不断增加城市绿地面积。
《意见》指出,对控制扬尘污染成效显著和周围居民反映良好的施工单位,奖励3万元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 摘自《大河报》,2月11日A04版